当前位置:首页 > 通知公告

十三届茌平区委第十轮巡察公告

来源:茌平区纪委监委发布时间:2019-11-12

  按照十三届区委巡察全覆盖的要求,根据2019年巡察工作计划,经区委同意,派出4个巡察组对冯官屯镇、肖庄镇所辖的105个村级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,派出1个巡察组对10个区直单位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  一、时间安排

  从11月中旬开始,集中巡察时间不超过25个工作日,确有需要的,可适当延长5个工作日。

  二、主要任务

  村级党组织常规巡察的主要任务是,按照“六个围绕、一个加强”的要求,对被巡察村级党组织2017年以来的情况进行全面的“政治体检”,重点发现并推动解决5方面问题:一是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、市委、区委工作要求不到位的情况,推动解决脱贫攻坚政策、“扫黑除恶”专项行动、乡村振兴等工作推不下去、落不到地的问题;二是查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情况,推动解决党组织软弱涣散、村集体经济薄弱、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的问题;三是查涉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、集体资产处置或承租过程、工程建设等存在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,推动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“微腐败”问题;四是查干部队伍为民服务、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情况,推动解决村干部不担当不作为、面对群众合理诉求消极应对的问题;五是区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。巡察期间,对被巡察村级党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。

 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的主要任务是,从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,对2017年以来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全面巡察,以发展和改革局、工业和信息化局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自然资源和规划局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商务和投资促进局、行政审批服务局、市场监督管理局、应急管理局、金融发展服务中心等10个区直单位为专项巡察对象,根据工作需要可向基层延伸,重点发现并推动解决4方面问题:一是查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文件、政策、改革等落实情况,推动解决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、破坏营商政策环境的问题;二是查工作落实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、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,推动解决干部作风不严不实、破坏营商政务环境的问题;三是查公职人员充当“保护伞”、市场秩序监管不严、吃拿卡要等深层次腐败行为,推动解决破坏营商市场环境、发展环境的问题;四是区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。

  三、受理信访范围和方式

  (一)受理信访范围

  巡察期间,巡察组将受理反映巡察对象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信访件。对涉法涉诉等不属于巡察组受理范围的信访事项,按程序移交有关部门处理。

  (二)受理信访方式

  监督受理电话:0635-4276296;

  举报受理电子信箱:cpxwxcbgs@163.com

  来信邮寄地址:茌平区委巡察办502室(茌平区新政东路1582号)

  欢迎社会各界对巡察工作给予支持,积极向巡察组反映巡察对象有关情况,并对巡察干部进行监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