聊城市茌平区监察委员会
关于聘请第二届特约监察员的决定
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,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、社会监督、舆论监督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聊城市茌平区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》有关规定,聊城市茌平区监察委员会决定聘请(以姓氏笔画为序)丁博、付明昌、付琳(女)、冯强、刘蕾(女)、孙飞飞(女)、吴欲晓(女)、张玉龙、张振兵、季冰、宓立祥、胡军宏、高桂超、郭良伟、郭金波、曹应冰(女)、韩相俊、路辉为聊城市茌平区监察委员会第二届特约监察员,聘期至2027年1月。
聊城市茌平区监察委员会
2023年6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