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opyright www.cpjj.gov.cn All Rights Reserved 聊城市茌平区纪委监委版权所有
来源:茌平区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:2023-04-07
按照一届区委全覆盖要求,根据2023年巡察工作计划,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,定于 2023年4月上旬至2023年5月中旬,派出2个专项巡察组对区发展和改革局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区医疗保障局、区财政局、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区行政审批局、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、区应急管理局、区科学技术局共11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,派出4个常规巡察组对博平镇、韩屯镇、肖家庄镇所辖16个新村党组织及其自然村开展常规巡察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巡察内容
按照区委统一部署,对被巡察党组织2019年以来的情况进行全面的“政治体检”,既发现问题又着力解决问题,主要突出以下工作重点:
(一)对村级党组织巡察的主要任务
1.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、省委、市委、区委工作要求情况。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、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、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、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工作要求落实等情况。
2.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。整治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、执行财经纪律等情况。
3.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、组织力欠缺问题。基层党组织建设、党内政治生活开展、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、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等情况。
4.对巡视巡察、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情况。落实整改主体责任、整改成效和建立长效机制等情况。
(二)对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的主要任务
1.贯彻落实中央、省委、市委和区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有关文件、会议精神落实情况,深化制度改革、承接省市下放行政权力事项、落实招商引资项目有关政策、配合区纪委监委开展护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等情况。
2.查找是否存在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以及不担当、不作为、慢作为、乱作为等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;是否存在市场监管不力、利用行政手段干预经济纠纷、以罚代管、审批事项明放暗控等问题。
3.查找是否存在破坏营商环境的有关问题。是否存在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营商环境领域涉黑涉恶、充当“保护伞”等问题;是否存在执法监管简单粗暴、过度执法、以罚代管、重罚轻管甚至吃拿卡要等问题。
4.基层党组织在营商环境中发挥作用情况。是否主动了解企业真实需求并“对症下药”;是否存在对涉及营商环境的投诉举报和企业反映问题推诿扯皮、处理不力等问题。
二、反映渠道
第一巡察组 巡察区发展和改革局、应急管理局、医疗保障局、财政局、商务和投资促进局,联系电话:15865753996,邮箱:cpxjwxc2@lc.shandong.cn
第二巡察组 巡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自然资源和规划局、工业和信息化局、行政审批局、科技局,联系电话:17860127886,邮箱:cpqjwxc1@lc.shandong.cn
第三巡察组 巡察博平镇(古楼新村、滨河新村、博陵新村、枣乡新村),联系电话:18365946587,邮箱:cpxjwxc4@lc.shandong.cn
第四巡察组 巡察博平镇(大桑新村、菜张新村、城北新村、回辕新村),联系电话:13793092670,邮箱:cpxjwxc3@lc.shandong.cn
第五巡察组 巡察韩屯镇(韩屯新村、张营新村、还驾店新村、罗屯新村),联系电话:18763557130,邮箱:cpqjwxc3@lc.shandong.cn
第六巡察组 巡察肖庄镇(后场新村、肖庄新村、金牛角新村、枣乡新村),联系电话:17362299099,邮箱:cpqjwxc2@lc.shandong.cn
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,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(党委)领导班子及其成员、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和其他区委管理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,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。其他涉法涉诉等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,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办理。欢迎广大党员、干部、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,直接向各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,鼓励实名举报。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,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。
特此公告。
中共聊城市茌平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3年4月7日